#女子年度考核差1分失去12.9万年终奖#【“四个季度考核都是C,年度考核等级D”女子差1分合格,失去12.9万年终奖,仲裁赢了官司输了已上诉】#不服单位考核仲裁赢了官司却输了#湖北武汉的宋女士因年终考核问题,失去12.9万余元年终奖,与单位对簿公堂后赢了仲裁输了官司。今年3月6日,她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
2012年7月,宋女士从武汉理工大学毕业后,通过校招进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任客户经理,工作6年后我通过内部竞聘,到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大区销售专员,2020年1月起在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公司”)上班,2021年12月,在“中移武汉分公司”任行业拓展经理。
2025年6月,她离开工作了13年的中国移动,离开只因年终考核。
宋女士称,她2022、2023年度绩效考核等级均为C(即合格)。“我2024年第一季度79分,第二季度75分,第三季度76分,第四季度70分,四个季度全部是C。”宋女士介绍说,没想到当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是69分,等级是D(不合格),“与70分的合格等级仅1分之差。”
2022年的年终奖发放金额是12.55万余元,2023年12月年终奖发放金额约13.33万元,但2024年因考核不合格,最终只发了1.8万余元年终奖,比正常情况少发了约13万元,且2025年的岗位工资还被降低一级。
宋女士称,她想不通的是,2024年四个季度的考核内容与年终考核内容全部相同,为何同年四个季度都合格,而年终考核却不合格?
她说,事发后,她多次找单位领导沟通未果后,于2025年3月26日向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5年5月27日,该委出具仲裁裁决书称,自该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中移公司”和“中移武汉分公司”共同向宋女士支付少发放的2024年度绩效激励12.9万余元。
“中移公司”和“中移武汉分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共同将宋女士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他们无须向宋女士支付2024年度绩效激励12.9万余元等。2026年2月12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一审宣判称,两公司无需向宋女士支付那笔年终奖,驳回她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宋女士不服,近日已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洪山区法院的那份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她的全部诉讼请求。(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赵瑞利) http://t.cn/AXVYEh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