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布中小学春秋季指导意见#】#重庆建议春秋假时长2到3天# 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在中小学探索实施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其中,意见指出:春秋假每学年各安排一次,原则上在4—5月、11月安排,每次时长建议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周末、少数民族节庆日、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根据气候特点、教学规律、群众需求和社会活动统筹确定。另外,意见中还提到,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给学生布置书面形式的家庭作业;严禁返校后立即组织考试;严禁学校在春秋假期间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违规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禁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各类隐形变异的学科类培训。学校不得在春秋假期间统一组织或变相引导组织开展研学实践、夏(冬)令营、户外拓展等形式集体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