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节# 【自有林木=随意处置?】
案例
购买合法≠砍伐合法
2023年11月,冯某向林主梁某购买了位于马头镇A屯的速生桉林木和马尾松林木;同年12月,冯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上述地点的马尾松林木。2024年4月,冯某又向林主李某购买了位于马头镇B屯的马尾松林木、杂木,同年5月,冯某雇请工人将砍伐林木运输下山时被民警依法查获。经鉴定,被采伐林木总蓄积为71立方米。
武鸣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取得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具有犯罪前科、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遂依法以滥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根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即便林木系合法购买,若未取得采伐许可擅自砍伐,仍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来源:@武鸣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