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开区202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三、普通高中资助
(一)普通高中免学费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的脱贫户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复读生等临时性生源不享受免学费)。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直接减免。
资助标准:城区普通高中1200元/生/年。民办高中比照同类型公办高中标准减免学费。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在籍在校学生中的脱贫户、农村低保和城镇贫困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包括复读生等临时性生源和已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的综合高中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300元/生/学年,视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分1800元/生/学年、2300元/生/学年、2800元/生/学年三个资助档次。
四、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一)中职免学费
资助对象: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且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的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贫困家庭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2024年秋学期以前就读中职一年级的学生,免学费标准为850元/生/学年;2024年秋学期起始就读中职一年级的学生,免学费标准为:文科类1050元/生/学年、理工医类1350元/生/学年、体育艺术非表演类1550元/生/学年、体育艺术表演类1900元/生/学年。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由就读学校直接减免。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标准执行,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中,所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不含县城)、其他户籍中的所有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2300元/生/学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