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实施!#非机动车行人罚单逾期每日加罚3%#】上海明确加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监管力度,参照机动车管理,3月13日起,将对违法逾期未处理的违法骑行人、行人依法加处罚款,15天内未处理的,每日叠加3%罚款。
近期发生的两起典型事故,再次为交通安全敲响警钟。1月19日6时许,浦东新区周邓公路近康达路,一行人闯红灯进入人行横道,在车流中穿行,与正常行驶的小客车相撞,造成行人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月3日14时许,闵行区三鲁公路竹园路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进入路口,与正常通行的小客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骑行者受伤倒地,后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为进一步减少道路安全隐患,维护法律权威与执法严肃性,自3月13日起,上海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落实加处罚款措施: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未缴纳罚款的,自第16日起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款本金。对于3月13日之前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执行加处罚款。
据了解,从今天起,交管部门开具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上已印有明显提示,现场民警也都一一向违法当事人进行提示告知和解释说明,提醒当事人及时缴款。 http://t.cn/AXV8RTa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