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车润海 26-03-1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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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题目1:结合我国刑法规定,谈谈你对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看法?#决战考研#

提示:本题为开放式设问,言之有理即可。

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附条件下调,具体内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承担刑事责任年龄由14周岁下调至12周岁。

但是,对上述规定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内容上的限制,要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二是程序上的限制,必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我支持刑事责任年龄附条件下调,但反对贸然地大幅度或者大范围地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首先,虽然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个别低龄青少年的犯罪现象,但是不能因为司法实践中的个案因其舆论影响较大,而全面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因为个案的特殊性而修改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只会导致“现象立法”或者“情绪性立法”的产生。

其次,“十所监狱不如一所好的学校”,低龄青少年的犯罪现象的产生,不仅仅是行为人个人的责任,更是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责任。因此,应当从家庭、社会等多个维度预防低龄青少年犯罪现象,而不是由低龄青少年承担所有的责任。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