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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13 17:02 微博认证:湖北经视《经视直播》栏目

【律师称#主动索回礼金于法无据也伤感情# 法律上无“人情债”概念,未回礼也不承担返还义务】#女子回应被离职同事要求返还礼金# 近日,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河北石家庄的赵女士遇到一件哭笑不得的事:一名离职多年的前同事突然联系她,要求返还数年前随的结婚礼金。赵女士出示记录证明早已回礼,对方以“家人代收、自己记错”,不再追究。对此,律师明确表示,份子钱属于无偿赠与,主动索要既无法律依据,也不符合人情世故。

据赵女士介绍,2021年9月她结婚时,这位同事随了200元礼金,不到一个月便离职。2022年7月,赵女士在朋友圈看到前同事生子,为避免欠下人情,当即转回200元回礼,此后双方再无联系。近期赵女士刚生产,前同事突然发来信息,以“近年无宴请计划、赚钱不易”为由,提出要回当年份子钱,并表示“日后生二胎不用随礼”。赵女士出示转账记录说明已还人情,对方仍称可能是家人代收、自己记错。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表示:从法律层面,份子钱属于无偿赠与,司法实践中多认定为情谊行为。礼金一旦交付,赠与行为即完成,一般不得撤销或索回。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及近亲属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法定特殊情形下,赠与才可撤销。法律上并无“人情债”概念,未回礼也不承担返还义务。

关于证据认定,转账记录结合同期聊天内容、祝福语,可证明钱款用途;无备注时,可根据时间节点与聊天内容综合推断钱款性质。若对方在明确已回礼后仍多次纠缠、反复索要,可能构成骚扰,当事人可保留证据报警维权。本案中双方仅私下沟通,未公开散布、未捏造事实贬损他人,暂不构成名誉侵权。

从人情层面来说,礼尚往来是公序良俗,主动返还礼金有助于维护人际关系、减少矛盾,但主动开口索回礼金的行为并不妥当。即便当事人未及时回礼,通过提醒邀约而非直接要钱,更符合社交常理。赵女士已完成回礼,人情两清,无需再次返还。律师提醒,随礼是表达祝福的情谊行为,而非投资契约。法律保护合法赠与,人情讲究礼尚往来,主动索礼既于法无据,也伤感情。 http://t.cn/AXVE79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