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日報 26-03-13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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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两千肉金不果 流莺诬告嫖客强奸法办】

卖淫女因肉金问题与嫖客发生争执,诬告对方强奸被警方识破。司警接获治安警转介调查案件,期间揭发有人报假案,经检查后确认诬告者身上只有因拉扯造成的抓伤,疑犯最终承认因一时之气诬告对方。

涉案人姓贾,女,26岁,内地居民,报称无业。

司警前日凌晨接获治安警通报一宗怀疑强奸案件,联同报案者及涉案人一同移交跟进。贾某称上月来澳期间与涉案男子在娱乐场相识,直至前日凌晨零时,出于信任应邀至男子租住的酒店房间聊天,期间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故报警求助。

警方根据两人供词、通讯记录、活动轨迹及酒店影像,怀疑有人报假案。细问下贾某承认在澳门从事卖淫活动,上月与事主相识后曾经以1,500港元肉金与对方发生性行为。直至报案当日两人再作交易,事后贾某要求事主支付2,000港元肉金,事主拒绝支付与疑犯发生争执,贾某为求报复,一气之下诬告事主强奸,最终被警方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