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律 26-03-1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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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法同行##律师帮帮团##微博315# 国保单位的琉璃构件竟在闲鱼上明码标价?!作为多年的闲鱼资深用户,我也很意外。这也敢放到闲鱼上去卖啊,心真大啊。后来想了想,大概这件文物已经不知道倒里多少次手了,以至于现在的持有人丝毫不觉得自己拿到的不是文物,而是赃物。

看到这里,肯定有收藏爱好者要问啦,自己在民间收购的文物会不会也会一不小心触犯法律?怎么收藏才算合法收藏呢?

其实区分标准并不复杂。根据《文物保护法》,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特别是盗掘、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所得的文物,不存在所谓善意取得一说。

本案中夏禹神祠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正脊琉璃构件显然属于国有文物,任何私自交易均属违法。

对于普通收藏者而言,判断合法性最简便的方法就是看来源是否合法。比如能否提供清晰的传承记录或合法的购买凭证,以及该物品是否属于出土文物或明显来自受保护的古建筑。

然而,鉴于文物的特殊性,从监管实践来看,针对古建构件类文物的倒卖确实存在诸多难点。

一是鉴定门槛高,很多古建构件在流散后缺乏明显的铭文标识,仅凭外观难以快速确认其原始出处,导致执法机关难以及时锁定赃物来源。

另外跨区域流动性强,一件文物可能从山西被盗,经多地多次转手,最终通过网络平台销往全国各地,追查链条极易断裂。更为棘手的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民间收藏市场的灰色地带,将盗掘、盗窃行为包装成祖传旧藏或拆迁所得,增加了取证难度。

而网络平台责任方面,我认为恰恰是本案最值得反思的环节,也是文物犯罪活动防范中最薄弱的环节。

根据《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平台经营者对入驻商家负有资质审核义务,对明显违法的商品信息负有监测和处置责任。本案中卖家在商品描述中明确标注元明时期三彩琉璃屋脊龙纹构件,这种具有明显历史年代特征且疑似来源古建筑构件的物品,平台应当建立关键词筛查机制进行重点监控。如果平台仅依赖用户举报而缺乏主动审查,实际上是在变相放任违法行为的发生。

要防止二手交易平台成为文物倒卖的温床,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平台应当建立文物类商品的前置审核机制,要求卖家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对无法提供的高风险商品直接下架处理。同时建议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构件特征纳入平台风控数据库,运用图像识别技术比对疑似赃物。

监管部门可考虑与平台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对异常交易进行实时预警。

更重要的是要加大普法宣传,让公众明白购买来源不明的古建构件不仅可能面临财物两空的损失,还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承担刑事责任。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