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315##315全民避坑挑战# 说一下新京报315关于冻干草莓调查的报道。
1、目前关于食品中重金属污染适用的国标GB2762-202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在镉的限量中有“水果及其制品”,没有水果干类。从严谨性来说,冻干草莓归到“水果及其制品”并不那么准确,因为草莓从鲜果制成冻干草莓后,质量大约减为1/10,如果还采用和鲜果一样的标准,当然就谈不上很“科学”了。
可以作为对照的是,同样是重金属的铅,在上述国标中,是有单独的“水果干类”的,但镉就没有,这似乎说明冻干水果并不归属于水果制品一类。
为什么铅有水果干类,镉却没有?这只能由制定标准的人来解释了。
在镉的污染限量中,没有专门的冻干水果一类,是否就属于水果及其制品,或者临时性地适用“水果及其制品”一类呢?
我个人认为,地方监管部门理解为没有标准,也算是一种理解,我们网友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是地方监管人员在甩锅。
当然,记者去问市场监管总局,总局工作人员说适用“水果及其制品”,那么也不是不能接受。都到总局了,人家总不能说“没有标准”吧?
2、不管适用哪个类别,目前报道中涉事公司提供了一个样品的检出值为0.728mg/kg,国标中水果及其制品的镉污染限量是0.05mg/kg,按干果的10倍折算成鲜果,那么这个样品在鲜果时也是重金属超标的。
大家注意,我使用的是“这个样品”,是因为我有疑问:这个公司只检了一个样品吗?有没有其它样品?其它不同批次,不同样品的检出值是多少?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不同草莓种植地块,重金属残留情况会有明显差异。
我太清楚这行的报道,很多新闻的素材都是经过有意选取的。
我希望一个专业的媒体能尽可能多提供一些信息,供读者进行全面的判断。
不过,即便只是一个样品超标,也确实对这些原材料的使用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涉事公司不想承担违法的风险,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3、草莓还能吃吗?如果是问我个人意愿,我愿意吃,也不怎么担心。
晚上我查了一下近年来发表的关于草莓中农药和重金属残留情况的国内论文,数据就不列了,就说下总体概况,就是各地草莓检出的情况并不相同,毕竟中国这么大,土壤、环境、种植技术等都不一样。有一些地方的样本检测中,重金属超标情况很少,甚至没有,也有一些地方,有少量样品会出现重金属超标。重金属超标问题,镉比其它重金属更容易超标。
另外,农药超标的情况比重金属超标更普遍一些;还有超范围使用农药或者使用禁用农药的情况。
不过,我看了一下数值,一般超标也没有很多,按照我对食品安全风险的理解,偶尔吃到一些重金属超标的草莓,也不需要特别担忧。
当然,镉是一类致癌物,当然是越少摄入越好。你如果不那么向往草莓的美味,不吃也是能理解的。
我就比较喜欢吃草莓,今天晚上还吃了半斤。
4、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镉超标,有一些是土壤本身的问题,还有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点,就是目前使用污泥堆肥,导致了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就高了;还有一些是城市环境污染的问题。总之,各地需要针对性找出风险点,再谈解决。
关于农药滥用的问题,地方监管部门有很大责任去引导农民正确用药、合法用药。被曝光农药滥用的地方,基本都是懒政,地方监管部门只收保护费了。你由着农民自己乱用药,当然是使用效果更好的禁药,而且不控制剂量。对于已形成产业聚集区的地方,监管部门必须进行严密监管、有计划地教育和引导、为合法用效用药找对策和方案(此三者缺一不可),这些工作,实际上不单是市场监管局或者农业农村局一两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地方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实施!没有这种治理的魄力,一定是劣币驱逐良币,直到出个新闻把地方产业搞得极为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