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中慧元通及其附属公司指定香港沃森(或香港沃森指定的关联方)为疫苗产品(指由中慧元通生产的三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在区域(指除菲律宾、澳门以外的其他地域,包括公立和私立市场)内的国际业务开发排他的合作伙伴,负责疫苗产品与区域内的注册(含可能需要的当地临床试验)、推广及销售(“合作目的”)。在本协议生效日后,若中慧元通拟于区域实施本地化生产,双方可就本地化生产合作进行友好协商。中慧元通承诺,在本协议期限内,香港沃森作为中慧元通疫苗产品在区域内的国际业务开发的合作伙伴应为排他的,就本协议约定的合作目的的内容,中慧元通不会也不应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达成合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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