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亦家H 26-03-15 08:33

#16岁少年未管所遭同监区3人殴打致死#我国现行法律对进少管所年龄的限定如下;

1 )12-14岁周岁 仅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特别残忍手段致重伤残疾、情节恶劣,且经最高检核准追诉,才负行责、可能入少管所。

2)14-16周岁 犯8类重罪、才负刑责,可能入所。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强奸、强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3)16-18周岁 所有犯罪都要负行责,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一律在少管所服刑。

年满18周岁,一般不再收监,余刑未满二年,可继续留在少管所,超二年转成年监狱。

三名罪犯因贩毒、强奸、强劫进未管所,被民警违规授予特殊管理职权,这个案件揭开了未管所管理混乱的冰山一角。

16-18岁的服刑人员,未管所最大年龄段,最难管教的年龄段。监控画面出现了被殴打致死的过程,未管所民警失职以及滥用职权,蹲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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