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父母给孩子兜底,之前收到一个有点难办的案例。
一个五线小县城,男女双方是同学,郎才女貌,高中恋爱,到了法定年龄就结婚了。
男家条件还可以,父母有三套房,,一套自住,一套给儿子做婚房,一套出租,房租加上退休工资,男方父母还是过得挺滋润的。
女方家条件相对较弱,只有一套自住房,父母开了一个熟食店,生意不好不坏,过日子肯定没问题。
小夫妻感情挺好的,工作后两人收入差不多,生活很开心,正备孕要孩子。
天有不测风云,女方的爸爸得了恶性病,他们是个体户,没给自己交保险,积蓄用完了,只能把自住房卖了,给老头看病。
男方回家软磨硬泡,他父母不情不愿地把出租房收回来,给女方父母住,否则的话,女方父母就要住到好大儿家去了。
没想到过了几年,女方的妈妈又生病了,小两口是真没招了,又打上了把男方父母出租房卖掉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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