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生产毒食品销往20多个省市#
这是一起由最高检公布的典型案例:5人团伙生产含新型泻药的“减肥毒食品”,涉案2600余万元,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已全部获刑。
一、案件核心信息
• 时间:2021.6—2023.7
• 主体:刘甲等5人,成立两家公司,分工明确(采购/生产/销售/原料中介)
• 产品:网红减肥梅子、果冻、糖果,宣称“天然瘦身”
• 非法添加:双辛酚丁、双环己甲酰酚丁(新型致泻成分,与禁用酚酞危害相当)
• 危害:长期食用致肠道紊乱、肝损伤;工人接触后出现皮肤红疹、眼红肿
• 规模:涉案金额2600万+,销往20+省市,查获60余吨有毒食品
• 判决:2025.3.7,江苏张家港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5年6个月—11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金300万—3000万元
二、关键细节
• 为逃避监管,团伙多次更换违禁原料,从双丙酚丁换成同类致泻物
• 2023.10,市监总局将此类酚丁酯类衍生物明确列入打击范围
• 案件入选最高检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网红减肥食品风险
三、消费提醒
• 警惕“快速减肥”“天然瘦身”等夸大宣传的网红食品
• 购买时查看成分表、生产资质、检测报告
• 食用后出现持续腹泻、腹痛、头晕等症状,立即就医并举报
为了追求“快速见效”的减肥噱头,无视工人健康和消费者安全。涉案原料被检测出含有双辛酚丁等严禁添加的有毒物质,长期食用会导致肠道紊乱、肝肾功能损伤。目前5名主犯均已获刑,刑期5年6个月至1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300万至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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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