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4人出海吸花甲失联近一周#【4条汉子、1条汽艇、1个夜晚,为何至今没有回家?】#知政观察团#
看到家属说“水性都很好”、“干了十来年”,我心里特不是滋味。因为“老手”和“安全”,从来不能划等号。
一是大风大浪见多了,胆子反而可能越大,对风险的警惕性就越低。3月天,夜里海面什么情况?水温多少?会不会有突发天气?哪怕你水性好得像条鱼,在十度以下的海水里,失温也会在几分钟内夺走你的体温和力气。这不是水性好能扛住的,这是物理法则,不讲情面。
二是咱得掰扯掰扯“吸花甲”这事儿。有些朋友可能不太懂,咱们的渔民兄弟都知道,“吸花甲”可不是拿着吸管在海滩上吸,它得用上特定的渔具,有时候甚至要半夜作业。这里头,就藏着好几个法律雷区:
1)时间不对:夜间出海,视野受限,本身就是事故高发时段。你是去干活,不是去玩命。
2)方式不当:如果用了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渔具(比如过密的吸耙)或者在禁渔期、禁渔区作业,那不仅仅是危险,还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为了口吃的,为了点营生,把命豁出去,还把刑事责任风险拴在裤腰带上,这账,算不过来。
3)装备不全:一艘汽艇,夜航,定位设备呢?通讯设备呢?救生衣呢?这些“保命符”是不是都带齐了、用上了?
三是最残酷的一点,大海的“搜救”,往往最后变成“搜寻”。说实话,在茫茫大海上,找一个失联的小目标,难度不亚于大海捞针。等我们有能力大面积、高效率地搜救,最好的结果是“救人”;但现实往往是,我们只能尽最大努力去“找人”,给家属一个交代。
#警sir说# 说这些,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是想给所有靠海吃海、或者爱往海边跑的兄弟们提个醒:船可以小,但救生设备不能少;活可以赶,但法律红线不能踩;钱可以赚,但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平安日子,才是真金不换。
希望所有出海捕捞的人,都能平安归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