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视新闻 26-03-1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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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想接78岁姨妈去养老陷入死循环#【#78岁独居老人想要养老卡在1个章上#】近日,江苏常州的陶女士求助称,想将独居上海、患有帕金森病的78岁姨妈张阿婆接回常州照顾,却卡在一个章上。原来,张阿婆一辈子未婚无子女,独居闵行。近些年由于因病需要照顾,老人每月5000元的退休金难以覆盖一个月6800元的保姆费,不足的部分一直都是由外甥徐先生和陶女士夫妇在贴补。为便于照顾和筹措资金,外甥徐先生现在希望,出售老人的房产,但因张阿婆已被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徐先生首先需要获得监护权,没想到却卡到了一份需要居委会盖章的同意书上。

根据《民法典》,非近亲属担任监护人需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同意。然而,张阿婆的居委会顾虑重重:原因是阿婆上面还有8个兄弟姐妹,其中有的人已经去世,还有的子女也不在国内,很难询问到他们的意见。他们担心未来若出现财产纠纷或监护失职,需承担责任,希望法院能先行调查。

徐先生夫妇表示,理解居委会的顾虑,而张阿婆本人虽表达困难,但已清晰同意由外甥处理房产。律师指出,此案暴露出法律规定与基层执行的“脱节”:这种情况去法院起诉,法院常以存在监护人争议为由不予立案,而居委会又希望程序更明确,这就导致老人的监护陷入“死循环”,甚至有老人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离世。律师强调,居委会在出具同意书后,依然有监督的职责,不能因为害怕有“后遗症”就不迈出第一步。若发现有侵害老人权益的情况出现,居委会或民政部门也可以提出撤销监护权。(新闻晨报)@陕视新闻 http://t.cn/AXVD245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