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败类w律师 26-03-1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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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全世界都指责你,我就带你去吃刘文祥”,短短爆火之后,更像是一句黑色幽默。

“刘文祥鸭肉当猪肉牛肉卖”,这下,全世界真的要指责你了。

有媒体调查后发现,多家刘文祥门店存在食材以次充好、标注混乱等问题。面对质疑,有店员竟辩解称:“牛肉都三四十一斤,我们才卖二十一斤,你觉得有可能是纯的牛肉吗?”

倒是诚实。

不过,刘文祥麻辣烫这事儿,涉及的法律问题,可是真不少。

1.虚假宣传。

报道中,刘文祥商家有个最核心的违法行为是虚假宣传。那些所谓的“肥牛卷”、“黑椒肉柳”,实为鸭肉调配的“风味卷”。

而这一违法行为,面临的可不只是三倍赔偿。如果经检验,这些“风味卷”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那根据食安法的规定,需要十倍赔偿。而即便食材检验合格,虚假标注成分、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仍违反食安法规定,监管可没收违法所得、涉案食品与工具,并处货值金额10—20倍罚款;情节严重直接吊销许可证

2.商家“闯祸”,品牌不能“甩锅”。

有门店供货商透露,品牌并没有统一采购肉类,由商家自主采购。刘文祥品牌方也迅速回应称系“个别门店”行为,甚至取消了部分加盟合同。

这种“切割”在法律上真的能免责吗?
很难。

作为连锁品牌的拥有者,刘文祥(山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对加盟商不仅有收加盟费的权利,更有监督管理的义务。如果品牌方为了快速扩张(据报道全国门店已超2800家),而放弃了统一的供应链品控,任由加盟商在市场上“自由发挥”甚至弄虚作假,这属于管理失职。

消费者是冲着“刘文祥”这个品牌去的,而不是某个具体店铺。即便法律上加盟店是独立主体,但在消费者看来,品牌就是那张最大的“脸”。品牌方若只想着赚快钱、割韭菜,出事就想“一键隔离”,那么“刘文祥”这三个字,恐怕很快会成为麻辣烫界的一颗“雷”。

3.消费维权

如果也是刘文祥的受害者,请记住以下几点:

1. 保留证据:外卖订单、支付截图、问题食材包装袋(上面往往写着真实配料)、结账小票等。
2. 要求赔偿:依据《食品安全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退一赔三”或十倍赔偿。
3. 举报投诉: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其虚假宣传行为。

最后说一句:流量可以捧红一个品牌,但只有诚信和质量,才能让它长久地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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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