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不早
26-03-15 21:20

某镇,某夜,文学中年在笔记里写道:怪异者,不惟出现在夜里。太阳喷火的中午,如果街上人少,就有一个美少年凭空跳到码头,与码头的丑娃子一同踩着江面过江而去。足迹方圆一里之内,凉爽得像下过暴雨。

美少年那一双晒成松仁色的细脚,蹬着凉鞋,落在码头的烤焦的地上。他的眼睛一转,就在太阳直照的板桥那里,看到瘦伶伶的丑娃子。这个娃子,两手揣到背后,皮肤是一种病态的青黄色,头发是一种病态的暗黄色,脸上还有一溜黄里发白的胎斑。额头的斑最大。

他们两个相视一笑,一时起步,两步跑到江流中央。少年说:“说到底,你扮丑是什么意味?”娃子说:“不对。哪个扮丑了?”少年说:“也是。你扮的也不丑,如果擦去这些斑,梳好这些头发,穿上胡客衣服,在俗人眼底也是标致的。俗人真就这么眼拙呢。”娃子笑道:“也不对。这就是你不懂了。”

说着,娃子把揣在后面的手晃到前面,理理那个破袖子,照旧揣起,一屁股坐在波浪里。“哥哥是貌比潘安的人儿,往往是掷果满车儿,哪里知道美丑的分界,荣辱的境地。”少年且怒且笑,抬脚把他踢翻:“再叫哥哥,我就撕烂你的嘴。”娃子躺在那里,只是架起一条腿来:“哥哥以前闹着让我叫哥哥的。”少年忙说:“得了,我不闹你,你也不闹我了。”又说:“你以前还很知羞呢。招人疼还来不及,哪像现在这样欠人揍。”

顾盼两下,少年也在滔滔白波里坐下。手指轻轻擦过娃子脸上的胎斑:“我觉得你的本相很漂亮的。”又捋捋娃子脑袋底下那干草似的扎成一捆的直直的头发:“天上万物以养我辈,你不喜欢风风光光的吗?像这样躲在这里,是一种苦行吗?”

娃子枕着两臂忆往昔:“小时候,被娘娘收至麾下以前,我因为这张绿色的脸,被别人泼便溺水,扔砖瓦片。好不容易有个女人拿出盆来说要给我洗净头发,原来是要……割我的头,放我的血。”说到这里,扭起头来:“所以,变成一个粉脸美人,讨他们的喜欢,这种事情,我绝不干。”

不过,说是苦行,倒也不差。你把脸贴过来,我偷偷地告诉你。恶乎恶乎,真希望你的脸是紫色的啊。其实,娘娘让我在此地小住三月,办一件事。镇上有个老尼,极老极老,年轻时对娘娘有一饭之恩。三月之内,她就要走了。娘娘让我跟着她,送她一路走好。

水花耀眼,水声喧哗,玄离一骨碌惊坐起来:“啥意思?你要吃她?你娘娘要吃她?”谛听翻了个比水声响很多的白眼:“没有谁能吃她。”这个老尼,经常带着一条癞子狗,可怜癞子狗跟她一起吃白菜拌饭。这个老尼,你对她没有印象,因为已经没有人能认出她是一个肩臂丰满的西域女人,其实已经没有人能发现她是一个女人。“也是,”玄离点头,“残疾男子跟住老尼,也就不是怪事。可是明王干嘛不把你变成个丫头?”

“明王最知道,那不是徒添麻烦么,”想到什么,谛听用他缺牙的嘴神秘一笑,“而且我不是老早就变过老多回丫头么。”

越过江岸,穿过船舶的竹帘,绕过银鳞闪闪的淡水鱼群,传来老太婆在破落篱墙下呼唤娃子的声音:阎十……阎十……阎十……谛听拍拍尘土漂白的两个膝盖:“我走了。”玄离本来还在刀头舔蜜地甜笑着。偶然低头,看到他自己悬在水中的身影。他本来不晓得身材要长多高,也不晓得眉毛要画多浓,只是照着个妹妹临摹个哥哥。熏风南来,老太婆要死了,李小姐要年满十七了,血离开他的脸颊,泪升上他的眼睛。

发布于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