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6-03-15 22:27
微博认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

【#律师解读双氧水漂白鸡爪被曝光# #律师称漂白鸡爪企业负责人或担责#】#315名单# 3月15日晚,央视“315”晚会曝光漂白鸡爪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川渝地区多家公司被点名。@扬子晚报 记者采访律师表示,如果经检验认定相关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触及《刑法》中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记者从天眼查App看到,此次被点名的重庆市曾巧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风险信息显示,2023年7月、2025年2月,该公司分别因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被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另外,晚会记者暗访的四川省蜀福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据天眼查App显示,其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2380万人民币,由成都市众兴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荣盛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持股。对外投资信息显示,去年4月,该公司对外投资了1家成都蜀香汇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信息显示,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告诉@扬子晚报 记者,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双氧水漂白鸡爪,表面是卖相问题,实质却触碰了食品安全的法律红线。从法律层面看,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也不得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若企业使用工业级过氧化氢(双氧水)处理鸡爪,属于典型的非法添加行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责令停产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

刘凯指出,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经检验认定相关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涉事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还可能触及《刑法》中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旦构成犯罪,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此外,此次事件还暴露出食品供应链中的监管漏洞。例如,部分化工企业将工业双氧水伪装为“消毒剂”销售给食品厂,这种行为同样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刘凯表示,从消费者维权角度看,若购买到涉嫌非法添加的食品,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退货并主张惩罚性赔偿。同时,也可通过12315平台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徐韶达)http://t.cn/AXVkJy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