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水县城南镇政府违法登记侵占房产、十年维权无果,恳请省委巡视组依法督办的控告
呈报单位:四川省委巡视组
控告人:熊利(张菊英之女,8人共有产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15266698817
现住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向阳巷1号楼二单元401
一、核心铁证(按顺序:政府违法→房产证→官方档案)
1. 城南镇政府违法登记在先
2016年4月18日,镇政府在无通知、无手续、无共有人签字的情况下,将我家439.84㎡房屋违法登记至借住人员张仕川、张录全名下,属于滥用职权、侵占公民合法财产。
2. 1986、1992年房产证+官方档案铁证在后
我家持有1986年、1992年县政府颁发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编号11202036),房屋为8人共有。
2018年2月7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档案再次确认:产权归我家8人所有。
官方档案直接推翻镇政府违法登记。
3. 三级法院全链条枉法裁判
•诉讼主体诉求法院说是政府行为,不作判决。法院另外用三无违法判决文书胡编乱造, 虚构“张碧华”房屋,官方档案根本无此人房屋;
• 伪造买卖合同,遗漏7人共有产权人;
• 先宣判、后开庭,广安中院提前通过电视台公布判决;
• 裁判文书为三无无效文书;
• 在官方档案已证产权后,仍拒不纠错。
二、严重后果
2025年3月7日母亲张菊英含冤离世;
五姊妹均为下岗职工,十年拆迁安置未落实;
行政违法、司法枉法,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与政府公信力。
三、强烈请求
1. 按439.84㎡足额落实拆迁安置赔偿到位;
2. 严肃追责问责,向家属公开道歉。
3. 彻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城南镇政府2016年4月18日违法登记,深挖腐败与渎职;
4. 撤销(2017)川1623民初1133号、(2017)川16民终1175号、(2018)川民申3148号全部违法裁判;
控告人:熊利
日期: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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