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13家公司隐瞒履历被辞#】#员工隐瞒履历被辞仲裁索赔3万#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张某于2023年入职某服装公司,在入职申请表的工作经验一栏中填写,2009年至2023年期间先后在三家公司长期担任服饰制版相关工作。后该服装公司经调查核实,发现张某所填写的工作经历与实际履历严重不符,遂于2024年3月向张某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并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万余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自述曾先后在13家公司工作,且大多数任职时间不足一年。法院认为,工作经历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之一,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张某虚构稳定的工作经历、故意隐瞒真实履历,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已签署资料属实的承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一审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http://t.cn/AXfPaU8J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