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提醒知假买假不一定能获十倍赔偿##网购宣称有滋补功效的酒可能含违禁药# 】3月16日,@三湘都市报 记者从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获悉,市民赵先生网购宣称有“滋补功效”的“养生酒”,饮用8瓶后身体不适,经检测该酒为不合格产品,涉事商家在退还购物款2940元的基础上,还惩罚性赔偿了11760元。
据悉,赵先生分三次在某商行网购5盒“养生酒”,共计支付2940元。饮用后身体不适的他委托检测,检测出其中O-丙基伐地那非含量为308mg/L,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经某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证实,涉案产品“养生酒”系盗用厂名厂址的假冒产品。
法院审理认为,涉事商行未举证尽到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出售假冒生产厂家的某“养生酒”,应当认定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故应退还赵先生购物款2940元;结合赵先生购买时间、数量及饮用情况,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其部分索赔,判令商家支付惩罚性赔偿11760元。赵先生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承办法官提醒,消费者遇假冒伪劣食品可依法维权,但在请求惩罚性赔偿的场景下,法律保护的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在明知的前提下短时间内大量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合理生活消费”,法院亦不会机械支持全部价款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315曝光名单# (全媒体记者 杨昱 通讯员 邱继锋) http://t.cn/AXf7Pf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