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未育 70岁老人在姐姐建议下立遗嘱:将房产留给三个侄子和外甥】来源:广州日报
近日,70岁的老人何先生(化名)在中华遗嘱库广州越秀分库订立遗嘱,决定将名下房产留给自己的三个侄子和外甥。#遗嘱#
据了解,何先生与妻子未生育儿女,妻子几年前已病故。他表示,自己兄弟姐妹四人中他年龄最小,在姐姐提醒下决定立遗嘱。考虑到几位哥哥姐姐年事已高,且三个晚辈对自己也不错,将房产由他们三人均分符合自己的意愿。
中华遗嘱库志愿者介绍,何先生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遗赠”。根据民法典,侄子和外甥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需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来源:广州日报) http://t.cn/AXfhvp9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