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天天报 26-03-16 16:37
微博认证:头像本人

报:报:粉丝投稿举报快手平台纵容商家“艾尔聪汇通星选专卖店”(河南汇通星选传媒有限公司)销售冒用厂名、来源不明非法食品及进行虚假宣传,把三无压片糖果当抗癌药物售卖

被举报对象

1. 销售主体:河南汇通星选传媒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2MAEJXG2G7H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东方明珠大厦3412室
· 快手店铺名:艾尔聪汇通星选专卖店
·快手店铺ID:3250961614
2. 宣传实施主体:快手主播“张悦(小龙姐姐)”
· 快手ID:423042602
· 其受雇于上述商家,在直播间进行具体欺诈性宣传。
3. 平台责任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快购科技有限公司
· 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及经营行为负有法定审核与管理责任。

事实理由
本人于2026年1月15日通过快手商家雇佣主播(张悦(小龙姐姐) 快手ID:423042602)购买了靶向-ltvisma-SMA,订单号2601501853723766,主播推销售时称该产品200多位博士研发了3年,不是有钱能买到的,晚上睡不着觉的,身体不得劲的,同时称这是靶向,可以抗癌。收到货发现实际为压片糖果。快手店铺“艾尔聪汇通星选专卖店”(运营主体:河南汇通星选传媒有限公司)在其雇佣的主播“张悦(小龙姐姐)”直播间内,系统性地将一款普通“压片糖果”虚假宣传为“靶向抗癌神药”进行高价销售。经本人深入查证,发现更为严重的问题:

1. 产品非法:该产品包装上标示的生产企业“安徽九州千草药业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早已注销,商品来源不明,包装信息涉嫌冒用。
2. 商家违法:商家无法提供任何合法进货凭证。
3. 平台失职:快手平台对商家资质、商品来源及违法宣传内容审核监管严重缺失,为欺诈行为提供了渠道。

此事件已非普通消费纠纷,而是涉嫌利用直播电商模式制售假冒、来源不明产品,并利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系列违法行为,严重危害食品安全与市场秩序,触及法律红线。

具体违法事实与证据

(一) 产品名称违法,直接误导消费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

· 事实:该产品名称为 “靶向-ltvisma-SMA” 。“靶向”为医疗领域“靶向治疗”的通用术语,特指针对特定病灶的药物治疗方式,是抗肿瘤药品的核心特征描述。该名称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严重误导消费者。
· 证据:产品实物包装清晰照片(显示该违法名称)。
· 定性: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该名称直接违反了此项规定,且涉嫌违反《药品管理法》中关于非药品不得标注药品通用名称的规定。

(二) 直播间进行系统性、欺诈性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事实:2026年1月15日,主播在直播间销售“靶向-ltvisma-SMA”产品时,公然宣称该产品是“200多位博士研发了3年”的“靶向”产品,具有“抗癌”功效,能解决“晚上睡不着觉、身体不得劲”的问题,并暗示“不是有钱能买到的”。
· 证据:本人保存的该场直播录屏/截图(可清晰听到/看到上述话术)。
· 定性:将普通食品宣传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药品,构成《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明确的虚假广告,并构成消费欺诈。

(三) 销售来源不明、冒用厂名厂址的非法食品(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触犯《刑法》)

· 事实:
1. 生产资质失效:产品包装标示的生产商“安徽九州千草药业有限公司”,其《食品生产许可证》(SC11434160231736)经官方查询,已于 2025年4月25日注销(证据见附录)。
2. 来源完全不明:商家及快手平台均无法提供该产品的任何合法进货凭证(如采购合同、发票、生产厂家证照、产品合格证明等)(证据见附录:客服沟通记录)。
3. 包装信息虚假:在厂家生产许可已注销的情况下,产品包装仍冒用其厂名、厂址、许可证号,属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 证据:
1. 产品实物多角度清晰照片,显示“压片糖果”属性、执行标准及冒用的生产企业信息。
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数据库中,该生产企业许可证“已注销”状态的查询截图。
3. 与商家及平台客服交涉,要求其提供进货凭证而被拒绝或搪塞的完整聊天记录。
· 定性:商家销售无合法来源、冒用他人信息的食品,已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

(四) 快手平台审核管理失职(违反《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事实:快手平台允许上述资质存疑、商品来源不明的商家入驻并开展经营;对直播间内明目张胆的违法广告宣传未进行任何实时拦截或事后有效处置;在消费者投诉后,未能督促商家提供合法证明并解决问题。
· 证据:本人在快手平台内的投诉记录及平台处理反馈(或不作为)记录。
· 定性:平台未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和服务信息的审核义务,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监测处置义务,依法应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上述行为的欺诈性、违法性及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本人恳请并敦促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立即对河南汇通星选传媒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依法查封、扣押、召回全部涉案产品,追踪源头。对其虚假宣传、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且无合法来源食品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行政处罚。对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平台审核管理责任的行为依法查处。将案件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快手小客服 @人民日报 @央视新闻 @中国质量万里行_官方 @中国食品报融媒体 @中国食品报 @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市场监管报 @天天315在线 @全国网络举报 @315诚搜网 @315消费者投诉网 @成都市场监管 @成都发布 @看成都 @成都网警 @河南法治报 @河南市场监管 @河南网警 @新乡发布 @新乡网警 @河南日报新乡分社 @新乡市消费者协会 @网信新乡@河南网络举报 @河南网信 @国家税务总局 @河南税务 #

发布于 贵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