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法同行# 周末,福建泉州当事人一行三人专程赶到律所表达感谢,企业家老同志拎壶冲连干两壶的豪情,刷新了我对福建人的认知。
一起跨国赌博大案,一起央媒高调预先“定谳”的大案,一起同案均被生效判决定案的大案,当事人一审被判处七年三个月,在我们二审介入辩护后,赢得了撤销原判裁定发回重审,重一审期间,检察院两度变更起诉,最终实现了企业家被判处缓刑、企业劫后得以重生。
在该系列案中,一批国内知名刑辩律师参与辩护,我们接手后还是发现了案件的突破点。这或许就是“于不疑处有疑”的价值所在,充分阅卷、反复核对、将案卷由厚读薄再厚再薄的过程中,最终发现了藏在细节中的魔鬼,最终发现了改变案件定性的关键因素。
就像我之前说过的,一些律师竟然看不出来自己的当事人是“盲人”,两长(检察长与法院院长)同台的大案,公检法竟然没人看出当事人是“盲人”,知道我二审介入辩护后指出我的当事人是“盲人”,原一审司法机关感觉脸都绿了,尴尬极了。辩护律师真的不能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案卷上,否则就一定会闹出“看不出盲人”的司法笑话出来。
大道至简,辩护律师想做好案件,必须要有“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精神,必须要有把当事人当作目的全力以赴的态度。
案件能被妥善处理,永远离不开敢于担当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祝愿那些心系法治、敢于纠错的司法精英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与尊重,祝愿那些真正司法为民的司法干警能在更高的平台上为法治做出更大贡献。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