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 26-03-16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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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社局:优先批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优先批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休假申请##多地探索实施春秋假# 3月16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带薪错峰休假及衔接中小学春秋假热点问答》显示,“优先批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

此前,澎湃新闻报道,随着春季学期开学,多地陆续公布2026年春假安排。

今年2月,江苏省南京市、扬州市、苏州市、常州市、盐城市、徐州市、淮安市、连云港市、宿迁市等地已相继发布了2026年的春秋假安排。如南京、扬州、苏州、常州、盐城、连云港、宿迁等地的春假放假时间均为4月1日-3日,和4月4日-6日的清明假期连休,形成6天假期。

不过,令不少家长感到为难的是,孩子有假,自己却难以休假。

对此,南京市人社局在《问答》中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其中,为了做好职工带薪错峰休假与中小学春秋假相衔接,南京市人社局明确,用人单位可提前摸排职工家庭学龄子女情况建立信息台账,征询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的休假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提前安排休假计划。同时,加强内部统筹调剂,优先批准职工在子女春秋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申请,支持职工拆分使用年休假等灵活休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