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 26-03-17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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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购入电动自行车退货时折旧价怎么算#】去年4月份,周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的自营旗舰店相中了一款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下单时有“以旧换新”选项,周先生便将自己的一辆原价1000元、使用了十多年、破损严重的电动车交于平台回收,平台给出的估价为50元,周先生确认后下单,抵扣50元折旧价后实付车款为1348多元。几天后,平台工作人员依约上门回收旧车并配送新车。新的电动车送到后,他发现有些质量瑕疵,电池部分有开裂,要求退货退款,周先生多次和平台沟通,没达成一致意见,将电商平台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旧车款200元。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先生收到的新车存在质量瑕疵,电商平台应当退货退款。而对于折旧价如何计算,周先生称他事后在网上进行搜索,有平台给出了200元的预估价,要求折旧价应当重新计算。法院审理认为,“以旧换新”消费模式实质包括旧物回收与新物购买两种法律关系,新物因质量问题导致合同解除且旧物已回收的,经营者应退还旧物折价款。消费者确认交易后,不得因所购新物存在争议而任意推翻已确认的旧物估值。最终,法院判决电商平台退还周先生购车款1348元及旧车款50元,周先生返还所购车辆。法官提醒,在以旧换新的新消费模式下,一定要谨慎审核平台给出的价格,如果对折旧价有异议或不认可,可拒绝下单,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http://t.cn/AXVkcp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