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未满1年怀孕请假被拒获赔10万# 看新闻报道,这女子就是奔着找公司买单的
2023年2月,24岁的张女士入职上海某公司,月薪1.5万元,工作地点在西安。
2023年9月,张女士登记结婚。
同年12月9日,张女士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先兆流产,医嘱要求休假2周,张女士据此向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22日休病假。
之后,张女士又多次因类似原因向公司申请病假,休假时间一直持续到2024年3月3日。2024年3月3日,张女士又以“依法享有10天婚假”为由申请休婚假,时间为2024年3月4日至3月8日。同日,张女士还以“临近生产,预产期是2024年3月26日,又申请从2024年3月11日至8月16日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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