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司法公正,再次给最高人民法院提几个重要建议,希望能引起张军院长的重视:一、利用好庭审网络直播这个平台,修改相关规定,规定除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直播的案件不能庭审直播外,其他案件在开庭时一律要在中国庭审公开网等网站上直播开庭。我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查阅了相关法院最近庭审直播的数据,其中:最高法最近一次庭审直播是在2025年4月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近一次庭审直播是在2024年11月份;北京市一中院最近一次直播是在2024年10月份;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最近一次直播是在2024年9月份。这几个随机查阅的数据证明,各级法院庭审直播已经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二、为当庭宣判确定一个指标。很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无重大争议的民、行、刑案件符合当庭宣判的条件,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当庭宣判,不仅导致司法效率低下,还容易给司法腐败以可乘之机。建议最高法出台明确规定,各级法院给辖区内的下级法院下达当庭宣判的指标,我认为这个当庭宣判的比例至少应当在70%,也就是规定全年案件中至少要有70%的案件要当庭宣判。 三,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有的案件合议庭中有陪审员,开庭结束后书记员竟让让陪审员直接在空白文书或者白纸上签名字。有的陪审员直到开庭前那一刻也不知道今天要开什么庭。我建议:凡是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案件,在确定合议庭成员名单后要在三日内通知相关陪审员,开庭前至少三日前应当将案件的起诉书等材料送交给陪审员副本,或者通知其到法院阅卷。凡是有陪审员参加合议庭的案件,除非时间紧张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外,要在庭审结束后马上召开合议庭会议进行合议。 四、不能非法限制旁听。如果旁听群众过多,而法庭小,要及时更换大审判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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