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曾犯受贿罪获刑10年3个月,退休7年后被人社局撤销退休审批:不符合条件】#女子曾获刑退休7年后被撤销审批#3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对姜某诉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社局、崇川区政府撤销决定及行政复议一案,南通中院本月初作出二审宣判。在一审驳回姜某诉讼请求后,二审判决驳回姜某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姜某曾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依据有关规定,其刑期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不属于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时可计算的连续工龄;其服刑期间不应缴纳养老保险,不计算缴费年限。http://t.cn/AXfALg37 http://t.cn/AXfATid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