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设立30天离婚冷静期,初衷是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但在实践中,它却成了家暴施暴者的“避风港”,成了弱势女性的“煎熬期”。
很多女性为了避开冷静期的风险,只能放弃快捷的协议离婚,转而选择程序繁琐、耗时漫长的诉讼离婚,而部分女性因经济困难、证据不足,陷入“想离离不了”的绝境。
冷静期内,除了人身安全受威胁,女性还可能面临财产被转移、债务被伪造的风险,维权之路难上加难。
愿每一位想逃离不幸婚姻的女性,都能顺利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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