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默价投笔记 26-03-17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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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斤排骨炖好放门口被大爷整盆端走#最近辽宁沈阳一家火锅鸡店碰上件特奇葩的事儿,店主张女士把刚炖好的20斤排骨放门口晾凉,结果转身几分钟的功夫,整盆排骨连盆带肉全被一位大爷端走了。

事情发生在3月16号,张女士当天进了40斤排骨,用高压锅烀熟后还剩20多斤,成本大概400块钱。因为太烫没法直接放进冰箱,她就端着大盆放到店门口自然晾凉,想着等凉透了再收进去。结果她刚转身回店忙活没几分钟,再出来的时候,门口就只剩几滴肉汤,装排骨的大盆和排骨全都没了踪影。

张女士当时就懵了,赶紧调监控看,监控拍下的画面看得人又气又笑。一位大爷路过店门口,被浓郁的肉香吸引,先停下来凑到盆边闻了又闻,然后左右张望了一圈,确认四周没人看管,二话不说弯腰端起沉甸甸的排骨盆,步履从容地转身就走,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熟练得就像拿自己东西一样,没有丝毫犹豫。

大爷走得干脆,可把张女士急坏了。这20多斤排骨是店里的经营成本,400块钱对开小店的来说不是小数目。她又气又觉得有点好笑,气的是大爷不问自取,偷拿店里财物;好笑的是大爷那副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这盆排骨本来就是他的。最后张女士还是选择了报警,希望能找回损失。

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事其实挺明确的。张女士把排骨放在门口只是临时晾凉,属于有主财物,不是丢弃。大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拿走他人财物,已经涉嫌盗窃。虽然涉案金额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警方介入后,会联系大爷进行批评教育,还会要求他照价赔偿。

网上也有不少讨论,有人觉得大爷年纪大了,可能是一时嘴馋;也有人提到大爷是独居老人,子女在外地,或许是误会成了别人丢弃的东西。但不管什么理由,大白天端走人家店里的一盆排骨,这种行为确实不合适。也有声音说,如果大爷生活确实困难,批评教育加赔偿就够了,不必重罚,毕竟400块钱也不算特别巨额。

说到底,这事儿还是提醒大家,不管是多大年纪,不管是不是一时贪小便宜,都不能越过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别人放在门口的东西,哪怕看着没人管,也不能随便拿,不然不仅要赔钱,还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得不偿失。http://t.cn/AXfAlLIN http://t.cn/AXfAlT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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