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不柯妍[超话]# 执法人眼里容不得违法行为
这个事情的定性和严重性,看更新的图片内容。腾讯最牛的不是微信而是法务,被称作地表最强法务部——“南山必胜客”胜率100%
是中途进场截取流量变现还是纯粹“为爱发电”,看法院的认定。超过5万元可触发刑事立案标准,受过刑事处罚的可能被禁止从事律师、医生、教师、公务员等职业,还会影响下一代。
多部门联合的清朗行动,国家版权局的剑网专项,都表明了对饭圈整治的态度,个人想怎么舞都行,莫要带上柯妍。
最近工作忙,这事的评论留言私信就不一一回复了,昨天从下午回复到晚上都错过饭点了,任何热爱都应该建立在正常生活之上。
有看到暖心留言担心我被骂难受来劝我的,在此感谢大家的善意,请放心~察觉问题却听之任之会难受,做自己认为对的事会开心,我真的一点事都没有,最多也就码字回复手酸了些[笑cry]能感受到评论和留言里的情绪,请大家不要激动,你们心情因为这事受影响的话岂不是亏大发了。
CP粉参与未经授权的抽奖,属于法律风险的“共担者”。
虽然法不责众,但“不知情”和“为爱发电”并不是法律上的免责金牌。
民事侵权
一、侵犯著作权(版权)
🦋的画面、海报、台词的版权属于片方。未经授权把这些内容印在周边上进行抽奖或后期上架售卖,发起者是侵权主体,但作为参与者,如果明知是盗版还去购买或兑换,从法律理论上讲,构成了“共同侵权”或“帮助侵权”。
二、侵犯肖像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艺人同意,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组织擅自使用艺人肖像进行宣传,都构成侵权。
周边上只要有他俩的形象,就涉及肖像权。非官方授权的周边,本质上就是侵权产品。参与这种抽奖,等于默许了对柯妍肖像权的践踏。
肯定有人问:“用的是剧里的画面/台词,又没用演员私照,这算侵权吗?”
素材虽合法,使用即侵权
剧集画面、台词的版权属于制片方/版权方,绝不是某个群体。
将这些素材制作成周边(钥匙扣、徽章等)进行非授权的复制、发行和销售(若后期上架销售),这在法律上属于侵犯复制权和发行权。
“周边抽奖”,在未经授权的CP站(尤其是新站)手中,并不是福利,而是侵权行为的变现现场。
以CP粉之名批量制作周边,本质是利用剧集热度“蹭流量”,抢占官方衍生品市场份额,构成误导性宣传与竞争混淆。
若后续周边从“抽奖”转为公开售卖,还涉嫌非法经营。尤其当CP站公开以柯妍名号开站,以柯妍站之名将侵权周边转为商业售卖时,柯妍可能被间接认定为“共同侵权方”。
我看到不仅在微博发布了抽奖信息,还有其他三个平台,以柯妍之名,施违法之实,最终目的究竟是什么?这是爱和支持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