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曝在永辉购物后发票被他人开走#】近日,多名消费者曝永辉超市开发票争议。称自己在永辉超市的消费记录,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多家陌生第三方公司开具发票,涉事金额从数百元至数千元不等。有网友表示,自己的消费信息被莫名开票的时间跨度已长达两年。记者看到,针对部分消费者的投诉,有名为“永辉超市”账号也在相关帖子下作出回应。综合包括受访者在内的不少消费者发帖情况来看,截至目前,他们对于个人消费信息泄露、发票被违规开具的质疑尚未得到彻底解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针对永辉超市涉嫌冒开发票事件,查清真相需从多维度固定与收集证据。赵良善表示,民事层面,依据《民法典》,要求涉事超市及第三方公司停止侵害、重新合规开票、赔礼道歉并赔偿税款、滞纳金及维权成本,若认定存在欺诈行为,还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退一赔三”,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 。行政层面,税务机关将对虚开发票方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37条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1万元以下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超1万元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市场监管部门则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责令超市改正、警告、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吊销营业执照,同时对直接责任人限制从业资格。刑事层面,若虚开发票金额累计达50万元以上,或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再犯,将依据《刑法》第205条之一以虚开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过程中涉及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伪造印章等行为,还将面临数罪并罚。(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