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的海哥 26-03-17 22:50

今天在1m建筑装饰沙龙的群里的发言,聊了一下员工合伙人制度:

我觉得中小装修公司,员工合伙人制度不合适。

首先,装修行业太依赖现金流、回款、垫资,
合伙人一多,每个人对垫多少钱、怎么分利润、谁担风险看法不一样。工程一延期、甲方一拖款,合伙人容易互相指责、扯皮、散伙。

其次,中小型装修公司搞员工合伙人制度,很难发挥这个制度的优点,反而容易导致权力分散、责任分散、利益分散。
中小公司最需要的是一两个人拍板、快速决策,员工合伙人一多,啥事都商量,啥事都慢。
而且,合伙人利益分配永远扯不清。谁拉的单?谁管工地?谁盯设计?谁应酬?
装修全是琐碎、辛苦、看不见的活,最后算钱时,每个人心里有一杆秤,但这杆秤的刻度不一样,很多人可能觉得自己亏了。

第三,法律、股权、责任风险也大,签个合伙协议,出事(工伤、欠债、纠纷),全体合伙人一起担责任,分配责任的时候,合伙人也容易闹矛盾。

对于中小型装修公司,简单纯洁的雇佣关系,反而可能最好。原因:

1、老板或者主要股东说了算,决策快
接不接项目、价格怎么报、供应商怎么选、钱怎么用,不用大范围商量、不内耗。

2、责任清晰,不扯皮
员工:干活、拿工资、拿提成。
老板:担风险、拿利润、搞管理。
边界干净。

3、好扩张或者收缩
能干就留,不能干就换。
不用看情面、不用哄着员工合伙人。

4、利润完全由老板或者主要股东掌控
赚多赚少都是为数不多的股东的,怎么分不用解释、不用平衡人心。

5、公司股权集中,安全稳定
不会因为合伙人闹矛盾导致公司直接分家倒闭。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