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彻[超话]##秦彻##恋与深空##超话创作官#
明知道恋爱有害!(10——回转寿司毒药
Sum:
外耗毒舌机车男彻*回避忧郁gap life狸
我和出走的狸猫,来到了相同的节点。
到最后我嗓子都哑了,这男人怎么精力这么旺盛?湿漉漉的带着重量的吻又把我从虚无的黑暗里拉出来,和他微微失神的双眼对视上,
“你喜欢我的拥抱吗?”又是一记轻吻落在我嘴角。
他把我抱起来小小地抛起来一下,害得我又小小声惊呼,明天不会被邻居敲门吧!打不过我躲不过么?脸庞深深陷进枕头里逃避现实也免不了被迫接受他的调笑。他又要来亲我,穷追不舍地咬我的耳廓,留下一片湿湿凉凉的光泽,像某只狼犬。
如果真的是一只狼犬,我埋进的可以是它蓬松厚实的围脖,可以用两只手圈住它长长的嘴筒子咬它的鼻头。有种说法是,一见钟情实则就是见色起义,而语言文字常常巧言令色。我曾经对这种断言深信不移,可是不是的,可是不是的。
我的眼泪,是被我抽出来的面巾纸,一张被我分开成透光的三层,再从外到内打着圈撕成长长的细条,或许可以理解成想要削一条完美的苹果皮,好像很容易,好像很廉价。但是木头做的纸浆透过了棉布做的植被,往棉花土壤里生根发芽,幸好我没在用那种据说能保护视力的决明子枕头。
我喜欢的,我好喜欢,我好喜欢,我好喜欢。梦呓一样姗姗来迟的回应,趴在我背上的人让我拥有了一件暂时无坚不摧的盔甲,关于重要得像外语能力证书一样的爱情必修课我却稚嫩地如同三岁孩童,可是你也和我一样牙牙学语吗?他往床的深处靠过来了些,如同渗进四肢百骸的麻醉品一样将我留住,现在我们紧紧地贴着,我几乎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挨到他身上。我盯着床边茶色的窗玻璃,显得我们影影绰绰。
“你呢?你喜欢吗?”我远没有秦彻那么坦荡,于是我在心里偷偷扮演,承担起爱侣的其中一角。沉默良久,等空气里笼罩我们的余热慢慢散去我才慢吞吞转身,借着动作隐秘地逃出他侵入的范围。我鼻尖两根指头的距离外正对着他的锁骨,那里被我咬的印子已经浅淡,一个红红的圆,张开血盆大口把我吃掉。
“你很可爱。”被枕头和我的睡姿压得变形的一侧耳朵把他的心跳听得一清二楚。我红着脸,等到第三小节时才敢用鼻尖点锁骨,让他低头。
“那我们会有下次约会吗。”
“我想有。”
他不是一条狼犬,而是一头狼王。敏捷,锐利,果断又谋略。用他的脚印,哄着我画地为牢,哄着我做他领养的猫。可是怎么办呢?不可告人的矛盾愈发地大,直到圆的中心向地下塌陷,我滑进深不可测的轨道里,让我落荒而逃。
“你走吧,我的床很小。”雨一路下到我的地盘里,无处可逃。我只能卷进又湿又凉的被子里不去看他,没关系的,就这么凑合一晚好了。身后的床垫下陷,回弹,窸窸窣窣的穿衣服的声音,光脚踩在老旧的木地板上一点点远去,他走了。我看着玻璃,我亲眼目睹着,挽留的意志仅仅外化成了徒劳张大又闭合的嘴,和兀自别扭的垂下的眼。
他这次没有过问我的原因,无视我这张时晴时雨的天气预报。热水打湿的洗脸巾帮我擦洗,他要带我走。
“穿衣服。”
“去哪?”
“别告诉我你要做一条夹在一团湿棉花里的油浸沙丁鱼。”
“你让我来我就来,你让我走就要走。这位小姐,我什么时候这么听话了?”秦彻看起来明显有了三两分浅薄怒意。我师出无名的别扭本就理亏,心虚的沉默被他认成冷漠的无言以对。空气静默的五秒钟里我度日如年,干脆把我连人带被子捞到床边。,
“我睡上瘾了,再来一次。”
说完他就要重新解开刚才随意扣起的扣链,要俯下身来亲我,被我抗拒地推开又契而不舍地黏上来,粗重的鼻息喷薄到我哭得乱糟糟的眼角鬓发上。
“怎么,我刺痛你了吗?”
“如果你只想睡一觉就不该用这幅可怜样子看着我,你知道的。”
“我最擅长得寸进尺。”刚才那样的进犯对秦彻而言早就算做先礼后兵的范畴,罕见地一句接着一句,我顶住他胸膛的手被不讲道理地攥在一只手里,他想要的吻被我偏着头拒绝后就退而求其次地把我的手腕咬得留下一个个印子。而我一切的反应都无所遁形,被他按着接受他带来的一切。
我很容易输,就像丛林法则里的那样,更弱的一方更容易最先移开视线。又碎又密的吻已经蔓延到我的手掌心,我的手指尖,软弱无力的手爪懦弱地蜷起来,被他重新打开固执地重新吻我的手背。
“抖什么,看着我。”
他要我看着他我就只能隔着颤抖的泪水看着他,连眼珠都转不动一点。我的纠结,我的自省,我幼稚的算盘直白得像七巧板的使用说明,所以让他连演都不想演。我只是觉得羞耻,被从被子里剥出来,清醒状态下的遮羞布就这样剥脱干净,我能做的只有半推半就地被他牵着鼻子走。
形影不离的日子过了一周,原本我以为我会过上那种白天上班晚上约会的日子,实际上除了那个理智出走的夜晚外我们连肢体接触都很少。
像生活在火山喷发后烟尘滚滚的村庄,只看得到模糊的虚影而非具象的存在,我们的交情被我咎由自取地毁之一旦,好像做什么都不对:彼此无法扮演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也没法在同一屋檐下自然相处。实际上只是我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