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实施#
2026年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刚性规则治理个人贷款息费不透明、隐性收费、套路借贷等乱象,全面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新规核心是综合融资成本“一表明示”:贷款人必须向借款人展示标准化明示表,将利息、分期费、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或有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综合成本,做到全口径、全环节、全场景清晰披露。线上消费分期、信用卡分期、消费贷、经营贷等均纳入监管,支付页面、申请页面须显著展示本金、分期安排与真实年化成本,杜绝“低息误导”“砍头息”“隐形收费”。
执行上采用新老划断:8月1日起新增申请、签约、放款业务严格执行新规;此前已生效的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不影响现有还款计划。新规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公司等所有持牌放贷机构,合作机构营销、增信、收费行为一并纳入规范,违规将面临限制业务、罚没收入、吊销牌照等严厉处罚。
此次新规是对2024年施行的《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的重要补充,与消费贷期限不超5年、经营贷最长不超10年、大额资金受托支付等监管要求形成闭环,进一步规范用途管控、期限管理与资金流向,引导个人贷款回归“消费支持、经营赋能”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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