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十大案件# 【以司法之盾,护绿水青山!十大提名案件之非法穿越、破坏秦岭生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秦岭是我国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当商业利益触碰生态红线,司法如何亮剑?该系列案作为全国法院首次判处非法穿越组织者承担生态民事赔偿责任的案件,给出了有力答案。
主审法官说
本案系全国法院首例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对秦岭实行分区管理,要求在海拔2000米以上的核心保护区不得进行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近年来,规模化、组织化进入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承载力低、对人为干扰敏感度高且恢复困难的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探险、破坏秦岭生态的情况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秦岭生态安全。人民法院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牢秦岭生态卫士政治责任,按照“明确规则+惩戒预防+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的办案思路,充分考虑秦岭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分区管控原则以及核心保护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等因素,运用诉前禁止令保全措施预防性生态保护司法手段,及时制止生态环境损害扩大。审理案件时综合适用生态环境侵权证明责任,专家证人意见,积极构建生态修复金综合量化模型,有效破解了事实认定难、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确定难、生态修复金鉴定难等问题,依法判决被告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案件审理后,法院还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设立司法保护项目和开展审判“进乡村、进校园、进机关”活动深化综合治理,提出完善地方立法、加强部门联动、实行疏堵结合等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实现了案件办理政治、法律、社会、生态“四个效果”的统一。
该案入选2025年“中国十大环境法治事件”、“中国法治实施十大事件”,开创了以民事公益诉讼方式追究非法穿越破坏生态法律责任的先河,丰富了秦岭生态保护“工具箱”,为合法适度户外登山探险划定了生态红线,对依法规制行业乱象、加强生态保护和做好类案裁判具有重要意义。——王琪轩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