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3-18 09:49
微博认证: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许荔莎让许凯粉丝进群看证据#

近日,许荔莎女士通过微博要求质疑其爆料的许凯粉丝加入特定群组查看“证据”,但设置了严格的入群门槛。

我想到一个问题:这算哪门子法律程序?法律上有效吗?

1. “私密举证”能替代“法律举证”吗?

在司法程序中,证据需要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据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双方质证,并由法官审查认定,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在非公开、有筛选的群组内展示的材料,其真实性无法被公众监督,也无法经过对方当事人(许凯方)的质证。

这更像是一种单方面的陈述或展示,而非法律意义上的有效举证。

其法律效力几乎为零。

2. 设置“仅粉丝可见”的门槛,法律如何看?

我认为,这可能构成“证据筛选”:仅向特定立场的人群展示所谓“证据”,排除了持中立或反对意见者的审视,这削弱了其行为的客观性和可信度。

在法律视野下,证据的提交应当是面向裁判机构(法院)和对方当事人的,而非选择性地面向特定立场的人。

这些年我们常说“信息茧房”,特定立场的人本来就处于茧房中。这种展示方式可能加剧粉丝群体间的对立,而非推动事实澄清。

3. 粉丝参与“私密鉴证”有何隐患?

在封闭群组内,信息单向流动,容易形成情绪共鸣,削弱独立判断。

如果群内传播的“证据”涉及他人隐私(如未经证实的聊天记录、私人照片),那么查看、保存、二次传播这些信息的群成员,也可能卷入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法律风险中。

#e法同行#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