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 26-03-1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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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若监护人在场不利于未成年人表达真实意愿,可单独询问】#庭审可单独询问未成年人意见#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
《指引》明确,未成年人参加庭审的,应当注重听取未成年人意见。与未成年人交流,应当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健康成长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
人民法院听取未成年人意见,应当提供适宜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询问环境。若监护人在场不利于未成年人表达真实意愿的,可以单独询问未成年人或者允许其他合适人员在场陪同。
审理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纠纷案件和同居关系纠纷案件,应当综合考虑当事人双方抚养意愿、抚养能力、道德品行等因素,以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标准确定直接抚养人。
未成年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充分听取其意见,尊重其真实意愿。未成年子女不满八周岁但有表达意愿能力的,亦应当听取其意见,并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和智力发育状况,判断其真实意愿。
未成年子女表达的意见不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予以说明,并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处理。(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