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P高分误导竞争者考生或违法# 】3月17日,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网友李明(化名)发文称,自己于去年12月参加了广东省公务员考试,虽然以第二名的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但是有一名自称同岗位笔试成绩第一的网友发帖称其分数为79.7分,高出了李明近15分。李明称,该网友还私信联系了他,而自己的心态被悬殊的分数差距影响,因此未充分准备面试,最终落选,而该网友入围体检。事后,李明发现,该网友的笔试成绩仅比他高出0.05分。#单位应考虑终止录用P分诈胡考生##省考考生被指P高14分误导竞争者#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此举是否已经破坏了考试的公平、诚信原则,是否涉嫌违法?”17日下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玺曦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该考生若通过伪造成绩来“吓退”竞争对手,可能已涉嫌违法。
“第一名”的“高分”影响“第二名”的心态,事后发现系伪造?
据《中国新闻周刊》,李明(化名)去年12月报考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的法官助理岗位(仅招一人)。成绩公布后,李明以第二名入围面试,一名自称笔试第一的网友发帖称其成绩79.7分,高出李明近15分。
李明称笔试成绩公布后,该网友曾私信他,并在聊天中不断强调自己的投入与处境,与此同时,悬殊的分数差距影响了李明的心态,致其放弃报名面试培训班,仅做简单准备便去参加了面试。3月7日,入围体检人选揭晓,李明却发现,对方真实的笔试成绩仅高他0.05分,而非15分。最终对方入围,李明落选。
面试次日,该网友微信向李明致歉称,因预估分数与实际相差太多,非自己真实水平,导致心态崩溃,才想出此办法,“但我确实从来没有让你们不准备面试”。李明称他已向招录单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送举报材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媒体称正在处理。
伪造成绩“吓退”对手?律师解读:直接破坏考试公平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玺曦告诉大河报《看见》记者,这件事看上去是在竞争性考试过程中的“尔虞我诈”,但仔细分析,这不仅是道德问题,该考生可能已涉嫌违法。
顾玺曦律师称,公务员考试是选拔性的考试,这一招录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国家公务机关能够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而选拔优秀人才的目的在于充实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但如果该考生通过伪造成绩“吓退”竞争对手的行为属实,其行为直接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第一名与第二名笔试成绩本身只有0.05微小的差距,最终获得招录的人选仍存在很大的变数。但是该考生如果通过捏造虚假事实、欺诈的方式,变相诱使竞争者放弃竞争,增加自身的招录成功率,“我认为这已经构成了对招录工作公平秩序的干扰”。
林斐然、顾玺曦均认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12条的规定,该考生应被定性为伪造、变造与录用相关资料,“应考虑终止其录用程序”。
林斐然称,与此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可以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关键还是要看该考生行为的影响程度和传播边界。
“对于法官助理这类司法岗位,诚信与公正属一票否决的底线要求,招录部门应当谨慎为宜。”林斐然表示。(大河报)http://t.cn/AXfAmpY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