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投保两年半后确诊患癌遭拒赔# 2022年8月,黄女士投保保额50万元的重疾险。2025年1月确诊肺腺癌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母亲乳腺癌、卵巢癌及外婆肺癌的肿瘤家族史"为由拒赔。黄女士遂起诉维权,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上诉至北京金融法院。2026年3月13日,北京金融法院终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赔付50万元保险金、退还已收保费6454元,豁免后续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
郎评: 投保的时候可是怎么都行,理赔的时候怎么都不行 ?保险公司咋如此德性!无理拒赔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侵蚀行业公信力。保险业理应从“保健康人”转向“保人健康”,优化健康告知设计、简化理赔流程,方能重建行业信任。 保险的本质是保障消费者权益,而不是在理赔时设置障碍。保险公司在销售产品时应明确告知健康告知的具体要求,避免模糊条款误导消费者。这次判决不仅是对黄女士个人权益的维护,也提醒行业要更注重诚信经营。希望保险业能以此为鉴,优化流程,真正做到“保人健康”,赢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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