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哲律师 26-03-1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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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油菜花打药致蜜蜂死亡蜂农发声##e法同行##律师说法#
这两天湖南衡阳的事儿挺让人揪心,正是油菜花盛花期,不少蜂农的蜜蜂却一夜之间大批死亡,损失特别惨重。蜂农们直言,这事儿和当地用无人机给油菜花喷洒农药防治病害有直接关系。面对蜂农的损失,当地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是部分蜂农养蜂没有报备,村里洒药前没法通知到所有人。这个说法一出来,立马就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这事儿掰扯起来,核心就是责任该怎么划分,官方把原因归为蜂农未报备,但在法律层面,这压根算不上推脱责任的挡箭牌。

先看法律上的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说得很清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就得承担侵权责任。那这次洒药的作业方有没有过错?《养蜂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有硬性要求,种植蜜粉源植物的单位和个人,要是用飞机包括无人机喷药,必须在作业 5 日前,告知作业区及周边 5000 米内的养蜂者。这是法定的提前通知义务,意思就是不管蜂农有没有报备,喷药方都有责任主动去了解、通知作业范围内的养蜂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事。

说白了,关键就看喷药的植保组织或是当地农业部门,在飞防作业前,有没有尽到细心排查的义务,主动想办法通知周边的蜂农。如果简单觉得 “你不报备,我就不通知,蜜蜂死了是活该”,这种做法本身就可能构成法律上的过错。因为这份通知义务是法定的、需要主动履行的,不能因为被通知方没登记,就免除通知方的责任。不少类似的司法判例里,法院也都认定,喷药方没尽到提前告知和注意义务,就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蜂农也确实有报备的义务,《养蜂管理办法》也要求养蜂者到放蜂地后,要告知周边村级组织或管理单位。如果蜂农完全不报备,让对方想通知都找不到人,那蜂农自己对蜜蜂死亡的损害,也存在一定过错。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实践里法院也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比如有的案例就判决蜂农自行承担六成损失。

其实这事儿,根本不是一句 “谁没报备” 就能简单了结的,它折射出现代农业技术推广和传统养殖业之间的协调难题。一边是国家推广无人机飞防,为了保障油菜增产;一边是蜂农靠蜜蜂授粉产蜜,维系生计还守护着生态。这两者本不该是针锋相对的局面,法律也给出了清晰的处理框架:双方都有各自的义务,既要互相主动通知,也要互相体谅。出了问题,不能只盯着一方有没有报备,更要看看施药方有没有尽到法定的、主动的告知和防范义务。毕竟保护蜜蜂,不只是护着蜂农的生计,更是在保护咱们的授粉生态环境,守护粮食安全。

发布于 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