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世学生曾因长期夜班辞职被拒绝#
这件事真的太让人心痛、太让人愤怒了。
1.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公司没有任何权利“拒绝”
法律上,劳动者提前通知即可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
以“不同意”“没人顶替”“流程没走完”为由,强行留人、继续安排高强度夜班,本质上是无视劳动者生命权、健康权。
2. 长期夜班本身就是极高风险
长期熬夜、颠倒作息、高强度工作,对心脏、免疫力、精神状态都是巨大消耗,
这位学生明显已经身体扛不住、精神撑不住,才会主动提出辞职。
这已经是求救信号,却被无视了。
3. 公司最该做的,是放人、减荷、保障休息,而不是压榨
明明可以:
- 同意辞职
- 调整岗位
- 减少夜班
却选择了最冷漠、最危险的方式:
继续让他硬扛,直到悲剧发生。
4. 这不是“意外”,是可以避免的悲剧
一个年轻生命,因为辞职被拒+长期夜班倒下,
背后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对生命的不尊重。
员工要辞职,公司无权拦;身体扛不住,就该让人走。
用“不同意辞职”逼员工继续高强度夜班,是对生命极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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