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一杯酒,下午“祸”上路】3月7日下午,@四川高速公安三分局 十五大队执勤民警在S80古宜高速金兰收费站开展站口勤务,16时30分许,一辆川E牌小型普通客车在收费站下高速行驶缓慢,形迹可疑,民警遂进一步检查。当民警要求其摇下车窗,出示驾驶证时,该驾驶员只摇下部分车窗出示了驾驶证,整个过程中始终掩饰其口鼻,神情紧张,民警发现异常后,要求其靠边停车做进一步检查。该驾驶人下车后,民警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驾驶人为掩盖酒气,点燃香烟用手掩饰口鼻,并有意远离执勤民警,然而还是被民警发现。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最终,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
#四川交警提醒# 中午喝酒下午开,一样是酒驾,酒精代谢因人而异,不存在“睡一觉就没事”的安全标准。侥幸一时,悔恨一生:酒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车损罚款,重则车毁人亡、累及无辜。开车不沾酒,平安伴左右,拒绝酒驾,平安回家,是对自己和家人最好的承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国交通频道·四川 http://t.cn/AXfh2md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