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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18 17:17

树牢正确政绩观 书写基层执法为民新答卷

中办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划定了根本遵循、指明了行动方向。对于身处基层治理一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把“执法为民”的初心刻进骨子里、落到行动上,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回应群众期盼,在城市管理的“最后一公里”书写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答卷。
正确政绩观,核心是“为民”。政绩不是写在报告里的数字,不是挂在墙上的荣誉,而是体现在群众的笑脸里、藏在城市的烟火气中。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将群众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从整治占道经营、规范户外广告,到查处油烟扰民、化解物业纠纷,每一次执法行动都是对“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践行。我们深刻认识到,执法的本质是服务,只有把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把“问题清单”变成“满意清单”,才能让政绩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正确政绩观,关键在“务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政绩观的“大敌”,基层执法最忌“重痕迹、轻实效”。我们坚决摒弃“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治理”模式:对初次违规的商户以劝导教育为主,对屡教不改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既维护了市容环境秩序,又保障了经营主体权益;建立“接诉即办”快速响应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24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处置,用“绣花功夫”精细化管理城市,让治理成效看得见、摸得着。
正确政绩观,根本在“担当”。基层执法面临矛盾多、压力大,更需要干部敢担当、善作为。我们以学习教育为契机,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激励执法人员在攻坚克难中勇挑重担:在老旧小区改造中主动靠前服务,协调解决施工扰民、违建拆除等难题;在文明城市创建中常态化巡查值守,用脚步丈量城市、用汗水守护整洁;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推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是一时之举,而是终身课题。作为基层执法者,我们将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持续校准政绩坐标、厚植为民情怀,把每一次执法都变成服务群众的生动实践,把每一项治理都化作城市发展的坚实足迹,在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征程中,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市北、宜居市北贡献执法力量。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