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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18 19:54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被辞退女子申请仲裁后被通知返岗#】重庆“90后”女子罗某被公司通知走离职流程,此后她提出异议,并向领导及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提出了及时支付工资等诉求。在她申请劳动仲裁两天后,公司又通知她限期返岗……因不服仲裁请求被驳回,她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向她支付因拖欠工资被迫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6.4万余元等。一审法院认为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等,罗某离职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由此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5.8万余元。

对于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上诉,称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因罗某旷工导致,公司在罗某违反考勤管理制度后,再三要求罗某返岗未果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3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该公司上诉,维持原判。http://t.cn/AXfGCLAF http://t.cn/AXfGHGx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