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床型秒变拒退房或属霸王条款# 平台存在“诱导误导”嫌疑】#付完款床型秒变男子欲退订被拒##860元订酒店疑遭文字游戏退房却被拒# 近日,天津市民刘先生向津云新闻反映,他提前一周多在某平台下单预订了一晚酒店房间,下单十分钟后因对房间内床型不满意,遂联系某平台试图取消订单被拒。
记者联系上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其就此事进行了法律解读。
谭敏涛表示,平台标注“不可取消”本身并不必然意味着“错”,其法律效力的关键在于平台是否履行了合法的提示说明义务以及条款内容是否公平。
他提到,结合刘先生的遭遇,“不可取消”规则在特定情形下极有可能构成“霸王条款”。
谭敏涛介绍,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返还预付款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条款无效。刘先生提前9天(3月12日下单,21日入住)申请取消,此时酒店完全具备再次销售的合理期间和市场条件,若直接扣除全款,显然排除了消费者的退款权利。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四百九十七条,不合理地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明确,当消费者提前较长时间通知取消(如案例中提前14天),且经营者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时,完全不给退款会不合理地加重消费者责任,违背公平原则。
谭敏涛分析指出,结合本案的特殊性,刘先生的诉求之所以更具合理性,还在于平台存在“诱导误导”嫌疑。下单前显示“大床或双床”,付款后自动锁定为“大床房”,这种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的规定。平台没有在显著位置明确标注“床型随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津云新闻记者 郭强 实习记者 李杭朔)http://t.cn/AXfqzFw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