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岁精神病杀人男子被家属接回#】#精神病男子杀人4年后被认定0危险#
近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对在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歌乐山院区接受强制医疗4年多的冯某甲解除强制医疗,同时责令其儿子冯某乙对其严加看管和医疗。据解除强制医疗刑事决定书,被申请人冯某甲,男,1944年出生,重庆市忠县人,无业,因患有精神分裂症,于2021年实施暴力犯罪行为。
2026年2月24日,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诊断评估报告,认为冯某甲已年满81周岁,躯体疾病严重,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等五项日常生活行为均不能自理,当前危险性评估为“0级”,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无需继续强制医疗,建议解除强制医疗。
2026年3月2日,忠县法院受理了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全面审查。审查过程中,法院依法征求忠县人民检察院意见,该检察院于3月10日书面建议对冯某甲解除强制医疗。同时,法院对强制医疗申请书、强制医疗决定书、诊断评估报告、资质证明等相关证据进行逐一核实,确认相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忠县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冯某甲因严重躯体疾病、年老体弱导致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符合继续强制医疗的条件。法院于2026年3月11日依法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明确对冯某甲解除强制医疗,并责令其法定代理人冯某乙履行看管和医疗职责。(原创记者:翟钰洁 编辑:木土)#77岁精神病男子杀人未担刑责# http://t.cn/AXfqCIk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