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汉谟拉比-法律版
26-03-18 22:46 微博认证:律师 法律博主

上海一中院公众号跟二中院公众号干货都很多,刚发了一个《新《公司法》视角下公司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及企业风险应对提示》。
不过我觉得这个文章有点一般,至少实务性不是那么强,科普性很强。#律师开放麦#

理论部分,文章主要介绍了新《公司法》对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的修订:
1.事实董事​
​法律依据:根据新《公司法》第180条第3款,未担任董事但实际执行公司事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承担与董事相同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认定标准:
是否实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如战略规划、财务分配等);
是否行使董事专属职权(如人事任免、合同签署);
是否被公司内外视为董事(如对外代表公司谈判)。

2.影子董事​
​法律依据:新《公司法》第192条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指示董事或高管实施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需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共同侵权理论,影子董事的指示行为若构成侵权,其主观过错与客观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可触发连带赔偿责任。

3.新《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成员行使监事职权,可不设监事会或监事;二是公司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不设监事会,设立一名监事行使监事会职权,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不设监事。

二、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
二者区别:勤勉义务关注董事决策或监督的程序性义务,鼓励董事的冒险精神与创新进取;忠实义务则防范董事向自己或关联关系方输送公司利益,防范其机会主义谋私倾向。
1.忠实义务要求董监高不得将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前。相对禁止行为在履行“提前报告”+“决议通过”的法定程序后,可得到责任豁免。
​(1)绝对禁止行为​
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第181条);
侵占公司交易佣金或秘密(第181条);
其他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兜底条款)。
​(2)相对禁止行为​(可经程序豁免)
​自我交易​(第182条):董监高或其关联方与公司直接或间接交易,需履行“事前披露+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篡夺商业机会​(第183条):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本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需经合法程序批准。
​竞业禁止​(第184条):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需取得公司同意。

违反忠实义务的责任
民事责任:收益归入权。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董监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刑事责任:2024年3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二)》对违反忠实义务的刑事责任进行了明确,将相关犯罪扩展至其他企业的董监高,对国有公司及民营企业董监高给予同等刑法待遇。

2.勤勉义务:
​(1)公司治理义务
​董事会决议审查​(第125条):董事需对决议内容合法性负责,除非明确反对并记录在案,否则需对违法决议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质询配合​(第79、187条):董监高需列席股东会并回应质询,拒绝配合可能被认定为履职瑕疵。
​(2)资本充实义务
​出资核查与催缴​(第51条):董事会对股东出资瑕疵负有核查及书面催缴义务,怠于履职可能导致连带责任。
​抽逃出资制止​(第53条):董监高未阻止股东抽逃出资的,需与股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清算义务
​清算责任​(第232、238条):董事作为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职责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文章写了一些企业风险应对建议
(一)企业层面
完善公司治理
细化公司章程,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及其他规章制度、员工手册中关于董监高职责的内容,规范决策流程。
加强合规管理
对于董监高自我交易、关联交易,加强事先程序性控制,完善交易的合规审查,确保合规经营。
强化风险控制
完善内控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和开展综合或专项审计,防范企业财务和法律风险。
购买责任保险
新《公司法》鼓励公司投保董事责任保险,并要求投保公司的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责任保险的相关内容,以减轻履职风险。
(二)董监高层面
积极核查、催缴股东出资
新公司法进一步明确董监高在确保企业资本充实方面的责任,对于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董事会负有催缴义务,未履行催缴义务造成公司损失的,相关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确保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落实
在决定企业经营方案、利润分配和其他重大财务决策时,应确保程序合法、实体合理,保护企业利益最大化。
避免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
董监高应充分向企业披露任职经历、关联人、操控人和自营企业情况,除法律允许的情形外,尽可能不与所任职企业开展相关交易行为,并严格约束关联人的交易行为,避免存在输送公司利益的嫌疑。
对于挂名的董事、监事及时辞任
为避免履职风险,挂名的董事、监事建议在任期内及时向公司提出辞任申请。

我个人觉得这些只能作为一个中立的框架,对律师而言,参考意义不大,因为律师要看自己当事人的立场的,比如你代理董监高,你应该尽量帮他们规避风险。
比如你的当事人如果是影子董事,你要提醒他,遥控操作时不要留证据,比如发微信或者电话指示,而是采用加密方式进行指示。比如董事催缴义务,有个合理期间,这里是不是可以尽可能约定长一点。
这些可以在公司制度里,在章程设计里做一些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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